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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
2009-02-13 09:13  文章来源:陈仓区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我区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商务局、财政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制定方案、员工培训、政策宣传,目前工作进展顺利,销售补贴逐步加快,市场秩序稳定,农民群众反映良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我区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省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及时向区政府进行了汇报,区领导高度重视,于去年12月25日召开专题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对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起草了陈仓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为了使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区农村中迅速广泛开展,去年12月30日在天王镇召开了全区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仪式。对全区下一步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一个多月来,经过周密组织,扎实工作,全区家电下乡工作开局良好,截止2月2日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62台(件)。实现销售额22.40万元。办理补贴备案84起,补贴核查通过40起,补贴金额332.54元。上级财政给区财政预拨款总额44万元。回顾总结这阶段工作,其特点是:
  1、认真传达省、市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省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们根据省、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和会议要求,我区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进行研究安排部署,由高宏真副区长负责,组成由区经贸、财政、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根据省、市实施方案制订了我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专项经费。各镇财政所抽调了专人,成立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落实了上网设备和经费,为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后勤保障。
  2、广泛宣传,全面营造氛围。通过区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工作政策,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区经贸局与区电视台合作,开辟家电下乡专题,对家电下乡工作进行综合报道。各有关部门和各镇也都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区财政局给有关部门和各镇印发了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登记注意事项、我区家电下乡工作亟待规范等文件,努力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
  3、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各职能部门按照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立足部门实际,结合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安排家电下乡工作专项经费;工商、质检部门认真查处销售环节中的违规不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安部门认真维护集中销售现场秩序,着力营造安全有序的购销环境;经贸部门周密组织,并组成工作组对区域内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检查督导,共同营造了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良好环境。目前,全区备案的中标企业共15户,43个销售网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38个网点。涉及城区和11个镇。
  二、存在主要问题
  1、网点布局还不够科学合理。一些较偏远的镇没有销售网点。部分备案网点不达标,存在营业面积差异大、销售补贴产品不能开具正规发票、不能及时上网登录销售信息等问题。
  2、部分经销商经营行为还不够规范。部分中标企业对备案网点疏于培训和管理,销售人员不熟悉政策,不能准确向顾客讲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补贴申领的程序。部分网点经营品种单一、适销对路产品少,个别网点存在搭车销售现象,没有严格按照承诺开展服务。
  3、部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没有配备上网设备,无法及时将销售信息上网登记,使农户顺利办理领取补贴的手续。
  三、今后工作措施
  1、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切切实实地把这项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把农民应得的补贴及时补贴到位,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不折不扣地送到农民手中。
  2、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求各中标企业也要创新方式,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要将试点产品、销售服务网点统一标识以及销售网点的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张贴到各个网点,便于农民识别和购买。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真正了解政策,懂得政策。
  3、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认真研究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会同财政部门,确保资金拨付,落实工作经费,落实审核人员、办公场所、联网设施,迅速开展资金兑付工作。协调解决部分网点不能开具正规发票问题;协同工商、质检部门,确保产品质量;联系公安部门,确保经营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帮助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继续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督促中标企业在空白镇加快网点布局,方便群众。
  4、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敦促销售网点设立产品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并做好销售信息的登记工作,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要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加强对产品质量、价格、宣传、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对于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搞虚假宣传、搭车收费的,坚决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以及存在坑农害农、扰乱流通秩序行为的,坚决取消其销售资格。
  5、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工作分工和安排,落实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现象。建立工作报告机制,每月将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向上级反馈,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及时受理农民及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和投诉的内容,通过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严肃处理。


                       二○○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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